Hi,创业者!
是不是更近又听说别人家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却不知道自己能在哪项优惠对号入座?
别急,属于你的更全税收优惠政策库来了!
总理说了,“要减少政策模糊地带,提高可操作性。用好新媒体等各种手段,使政策广而告之,便利市场主体知晓、受益”。无论是个体工商户,创投企业,还是高新技术企业……都能找到国务院给你的税收支持!
先给大家来点剧透: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是怎样的?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
1.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享受主体 :
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大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
1.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缩短折旧年限的,更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享受条件 :
小型微利企业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享受主体 :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条件 :
1.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2.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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