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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1种罕见病药品迎来减税
2月11日,国务院常委会议宣布从3月1日其,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徐国乔于2月19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透露,此举有利于保障罕见病患者对用药需求,有利于支持罕见病药品的研发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打开药品降价空间,是继对抗癌药实行增值税优惠后对医药领域实行的又一减税举措。
21种药品如下 :
徐国乔还表示,此次罕见病药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都”:第①个“都”是国产药、进口药都适用,第二个“都”是制剂、原料药都包括,第三个“都”是征税方式一般方法、简易办法都可选,以求优惠政策的充分覆盖和切实有效。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药品的税收政策,支持制药产业的发展,切实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结合罕见病药品的更新,适时发文明确后续批次享受增值税政策的罕见病药品清单,同时也结合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不断完善增值税制度安排,优化药品的税收环境。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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